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现场足迹采集系统V2.0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作者: 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现场足迹采集系统V2.0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CCG-2024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现场足迹采集系统V2.0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7万元
四、最高限价:27万元
五、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所属行业 | 备注(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现场足迹采集系统V2.0设备采购项目 | 3套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 工业 | 否 |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五)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参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六)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比选文件的供应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七、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 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601室)
方式:参选供应商可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或现场现金缴款获取比选文件。(1)线下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人为峰大厦A1栋601室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比选文件。(2)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gzsgczb@163.com,成功缴纳标书款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合格供应商发出比选文件。(存款账户:①户名: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元岗支行;③账号:3602078209200373788;④款项来源:(项目编号)比选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2)报名资料详见下述“八、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比选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
4.参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09 :00:00至 09 :30:00
(二)已成功办理比选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九、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30:00。
十、提交参选文件地点: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601室)。
十一、比选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30:00。
十二、比选地点: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601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事项:
(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人为峰大厦A1栋601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20-37201839
传真:/
邮编:510700
(二) 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32号
联系人:汪杨
联系电话:13924113405
传真: /
邮编:510700
发布人: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