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无人机教学训练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作者: 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无人机教学训练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CCG-202403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无人机教学训练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类型:货物类
四、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总价限价 | 所属行业 | 备注(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无人机教学训练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 1批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 13万元 | 工业 | 否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照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
2.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11月01日至2024 年 11 月 08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人为峰大厦A1栋601室)
方式:(1)线下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人为峰大厦A1栋601室)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2)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gzsgczb@163.com,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采用邮寄(到付)的方式,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3)报名资料及标书款缴纳账号详见下述“(一)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一)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
2.接受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请注明项目编号(GZGCCG-2024037)的标书费):
户名: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6020782092003737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元岗支行
3.已成功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人为峰大厦A1栋601室)。
九、磋商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人为峰大厦A1栋601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和沙街30号人为峰大厦A1栋601室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20-37201839
传真:/
邮编:510700
(二)采购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399号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20-82335351
传真: /
邮编:510000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或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州)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