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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资格要求不能这样设置!

发布时间:2023-03-17 作者: 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案   例

近日,财政部发布第一千七百一十七号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涉及项目为国家科技传播中心内容建设专项保障运维2包项目,项目编号为ZJGC-2022ZFCG006。

2022年4月1日,该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37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竞争性磋商公告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zygg/jzxcs/202204/t20220401_17728771.htm

举报人认为:磋商文件存在设置的资格条件违法、资格审查前置到购买采购文件阶段进行、将集采目录内的装修工程项目交由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等问题。

那么,磋商文件设置了哪些方面的资格条件呢?

在磋商公告中列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扶持小微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5%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供应商须为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布的“2021-2022年施工集中采购”的名录中的企业或中直机关2020-2022年零星建设工程施工定点采购项目定点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

财政部经审查后的处理结果:

认定磋商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违法,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小 编 语

从上述设置的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我们看到:要求在具体的名录中或具体的定点名单中的企业才能参与这一项目,违反了财政部出台的《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财库〔2019〕38号)的规定:(二)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因此,这一资格要求是明显违规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犯此低级错误实属不应该,不仅妨碍了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而且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需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