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目录页没有小签,是否应否决其投标?
发布时间:2023-03-17 作者: 广州市广采招标有限公司
问题
某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投标人甲因为投标文件没有逐页小签被评委会否决投标,原因是投标文件内目录页上没有小签。投标人甲认为,目录不是招标文件给出的固定格式,是为了方便评委审阅才加进去的,可以不小签。评标委员会认为,只要在投标文件内都应视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目录页没有小签就应否决投标。请问如何界定?
解析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当小签的相应内容,其中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响应等相应内容应当逐页小签。”因此,当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签署有具体要求,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符合该要求时,该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是正当的。